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推进学校科技教育,发展青少年科技水平,提高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能力,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为科技爱好者及科技探索者提供集中展示的舞台,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一年一度的校园科技节不仅是一次科学探索与求真的教育活动,也是技术革新与技术发明成果集中展示的舞台。旨在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活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展示科技才能,吸引广大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科技活动中,培养全体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活动主题:“科技与社会·科技与生活”
三、活动时间:2011年4月—10月份
四、活动内容:
(一)科普宣传活动
1、举办青少年科普报告会;
2、组织青少年参观科普展览;
3、组织青少年参观科普教育基地。
(二)科学实践活动
1、组织青少年开展科学观察、考察、调查活动;
2、组织青少年开展种植、养殖科普活动;
3、组织青少年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活动;
4、组织青少年开展科技夏令营活动;
5、组织青少年开展科普系列活动(如科技小制作、读书、征文、演讲等活动);
6、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活动;
7、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学术交流活动(征集、评选优秀科技论文)。
(三)科技竞赛活动
1、开展青少年创新大赛的创新项目竞赛活动(发明创造、优秀科技论文);
2、开展青少年创新大赛的少儿科幻画竞赛展示活动;
3、开展青少年创新大赛的电脑机器人创意设计竞赛活动;
4、开展青少年崇尚发明创造,尊重知识产权大赛活动;
5、开展青少年创新大赛的智力七巧板竞赛活动;
6、开展青少年创新大赛的航、海模型竞赛活动;
7、开展青少年创新大赛的国际数棋竞赛活动;
五、实施方案:
1、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份)
下发文件,统一部署。全市各中小学校应按照文件要求,围绕活动的主题,发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要在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活动部署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启动校园科技节,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扎实开展科技调查、科技动手、科技撰写、发明创造等科技实践活动。
2、组织实施阶段
(1)在科技节期间,全市各中小学校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技活动,在不同年级和班级中开展不同的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举办1-2次科普报告会,并组织学生参观科普展览、科普基地。
(2)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为学生开展科技竞赛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引导和鼓励学生参与此项活动。对学生进行分类指导,分类评选,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市级竞赛活动。
(3)各相关单位和学校要组织动员科技辅导员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将青少年科技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设想建议撰写成科技论文,参加全市的评选,获奖的优秀科技论文将进行交流和推广。
(4)全市将组织科技专家进校园活动,组织青少年与科技专家会面活动,让获奖的学生代表与本市的知名专家进行面对面的接触,专家为青少年进行启蒙式的演讲。
(5)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科技培训活动,使辅导员掌握现代科技发展、科普创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对青少年学生科技活动的指导能力。
(6)本次校园科技节《小哥白尼》、《少年科普世界》科普系列杂志作为活动指导刊物,使中小学生在阅读科普图书的基础上,了解更多的科技知识,达到开阔视野,启迪智慧目的。广大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考、选订。
六、总结表彰:
为了鼓励和表彰先进,推动科技节活动的不断深入,在开展各项科技竞赛评选活动的基础上,评选出10名小发明家、10名小科普画家、10名优秀科技辅导员、10个优秀组织单位、10所科普示范学校,并于活动结束时予以表彰。
七、活动要求:
1、全市各中小学校要把科技教育列入中小学常规教育,把科技教育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科技节举办的丰富多彩,富有成效。
2、坚持普及,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好各项科技活动。各校要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科技教育、发明创造及优秀的创意设计活动,要重点引导及时辅导学生参与活动,提高科技活动的质量。
3、积极争取各种宣传媒体的大力支持,深化科技教育的社会氛围,及时推广科技教育经验,充分发现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
八、组织领导:
成立鞍山市校园科技节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平 市科协主席
副组长:杨 建 市科协副主席
宋国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白 轩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 陇 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主任:肖爱民 市科协普及部部长
副 主 任:刘忠发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韩大利 市科技局成果处处长
冯大鹏 团市委学少部部长